我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重人科办〔2019〕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5日至4月7日,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天)为公休。
4月4日(星期四)晚上的课程自行调课。
二、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节假日、公休日值班、加班安排意见》文件规定,妥善安排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机关总值班室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其他需要值班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于3月29日12: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中心一号楼2-8室)。
(二)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
(三)全体师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师生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特此通知
我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