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重人科办〔2022〕1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22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劳动节放假调休共5天,4月30日至5月4日,其中4月30日(星期六)为公休,5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和5月4日(星期三)为调休,4月24日(星期日)和5月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4月24日(星期日)补5月3日(星期二)整天的课,4月24日(星期日)原有的课自行调补;5月6日(星期五)晚上补5月4日(星期三)晚上的课,5月7日(星期六)白天补5月4日(星期三)白天的课,5月6日(星期五)晚上和5月7日(星期六)原有的课自行调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以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全体师生要做好疫情防控、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值班值守
1.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休假、值班、加班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重人科〔2019〕175号)和《关于印发〈值班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重人科〔2019〕180号)规定,妥善安排假期的值班工作。学校总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见附件),于4月26日(星期二)12: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中心一号楼2-8室)。
2. 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岗履职,做好记录。严禁安排学生、保安、工勤人员、社会人员等非教职员替代值班,严禁空岗或脱岗现象发生。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三)加强疫情防控
1. 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师生员工要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门岗管理,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开展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校。全校师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应履行请假手续,如实、及时报告行程和乘坐交通工具信息,经批准同意后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离渝,师生员工不得前往出现本地病例的县(市、区、旗)。请假审批情况汇总报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 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各单位要督促师生坚持健康打卡,准确掌握离渝外出师生轨迹,做好台账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排查情况“日报告”、重点情况及时报告的要求。师生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进入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凡离渝前往国内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校,返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做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的健康监测。有重点时段、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或共同居住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主动报告行程和乘坐交通工具信息,按重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最新来渝返渝人员和离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中的分类管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四)加强督查指导
纪检监察处、干部人事处、党政办公室要对各二级单位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我院2022年劳动节值班人员安排表
我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